劳动争议
李大爷退休待遇维权记(第一回)
目录第一回 六旬老汉维权无着落,孤身奔走只盼难题解第二回 三方各执一词不相让,法庭依法查证辨真伪第三回 三方不服判决齐上诉,你来我往争执更纷纭第四回 中院终审依法明曲直,维持原判尘埃终落定第五回 划重点归纳裁判观点,逐条查分析两审逻辑第六回 摘法条汇总规范依据,做引据明确裁判标准第一回 六旬老汉维权无着落,孤身...
第一回 六旬老汉维权无着落,孤身奔走只盼难题解
李大爷,男,1962年3月6日出生,汉族,现住西安市莲湖区,1988年2月入职西安市大胖公司,担任房管员临时工一职,入职后一直在青门小区工作。本以为干到退休顺理成章,却因为单位长期未缴社保,晚年反而陷入维权困境。
2024年6月28日,李大爷为申请人,以某大胖公司、某小胖公司为被申请人,向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请求如下:
一、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26443.3元;
二、裁决被申请人支付防暑降温费49680元;
三、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加班费614145.12元;
四、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114674.4元;
五、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6月、10月工资5500元;
六、裁决被申请人自2022年3月7日按照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人均每月2160元计算,按月发给其退休金,并随陕西省、西安市相关政策进行调整。
2024年6月28日,该委作出莲劳人仲不字(2024)第455号不予受理通知书。
李大爷向法院起诉请求:
一、依法判令某大胖公司、某小胖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26443.3元;
二、依法判令某大胖公司、某小胖公司支付防暑降温费49680元;
三、依法判令某大胖公司、某小胖公司支付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加班费614145.12元;
四、依法判令某大胖公司、某小胖公司支付未休年带薪休假工资114674.4元;
五、依法判令某大胖公司、某小胖公司自2022年3月7日按照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人均每月2160元计算,按月发给其退休金,并随陕西省、西安市相关政策进行调整。
(未完待续…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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